侮辱抗日烈士、勾结反华势力、扬言谋杀亲弟,这样的人不抓何以平民愤?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笑果被罚没1000多万元,演员李昊石(house)也已被立案调查。我支持国家对侮辱英烈这类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从重处罚。但是我也注意到另一件发生更早、情节更严重的侮辱英烈事件至今没有下文。
4月30日,女权博主“秋秋老师”在某站的直播中发表“抗日战争牺牲战士百分之八十是男性,是因为他们很便宜”;“女性尊贵,女人不能死”等言论,直接侮辱了所有抗日先烈,公然践踏我国《英烈保护法》。
这件事很快被观看直播的网友举报给了某站,但没有得到平台方面及时的重视。“秋秋老师”的直播间被封几分钟之后就恢复了正常。这位网友见正义没有得到伸张,于是在5月1日拨打电话报警。据当事人称:“在报警过后十几分钟就有两名警察同志上门问话,问了我的相关信息之后就说他们会向网信办汇报,让我好好学习,少关注这些东西。”
5月3日,“秋秋老师”在小红书账号发布了一则心不在焉的“致歉信”,其中承认了自己当晚确实发表过“抗日战争牺牲战士百分之八十是男性,是因为他们很便宜”的言论,但是反思的内容多为空话套话,而且最后连真名都没有署,诚意十分有限。
然而到了5月13日,秋秋老师彻底变脸,发了一则新的声明。这次不仅全盘否认了自己在直播中侮辱烈士,而且攻击网友“凭着三张直播截图和自导自演的评论”“诋毁一个女孩的声誉”,还说反对她侮辱烈士的其他博主是“有预谋和组织的犯罪”,最后还叫起了屈,称自己才是“网络暴力”的受害者,她“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浏览她在各大平台发布的内容可以发现,其中充斥着各类仇男、仇婚、仇育等极端言论,而且得到了不少同类的支持。
“秋秋老师”还将境外女权大V“林毛毛”视为偶像,两人频繁互动。熟悉“林毛毛”的人都知道,这是一个已被封杀的极端反华分子,曾主张“不要只反G,要反全部的中国文化”“不要做中国人的妈妈”“女人要害男人很容易”等等。
从“秋秋老师”自己晒出的推特账号来看,她在外网的表现更加极端。一个月前她在和林毛毛的互动中竟然询问起对方“如果我把亲弟弟杀了我妈会不会帮我掩埋”。这已经不是在网上打拳的问题了,完全是在预谋实施犯罪。这样的人有关部门不尽快控制起来是留着等她动手的那天吗?
至于她为什么至今没有通报处罚,有博主给出的解释是“事件完全发生在线上,涉未成年又够不上刑事案件的,一般都没通报”。我认为这个说法很难令人信服。
首先,侮辱英烈的行为触犯的就是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接下来的问题是,“秋秋老师”现在到底几岁:
她在小红书上曾经说自己是2004年出生的,那么现在至少过了18周岁,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成年人。那么有关部门可以参照《经济观察报》前记者仇子明(网名“辣笔小球”)因侮辱烈士被判入狱8个月的既往案例处理。
即便她谎报年龄,未成年也不是逃避一切法律制裁的借口。两年前就发生过“15岁男生网络发布不良信息被抓”的事情。一个咸阳的未成年人因为反串女权发言钓鱼,半个多月后被当地公安局通报“已经依法处置”了。“秋秋老师”的违法情节严重得多且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现在也过去了半个多月,但是官方至今没半点消息。
不少人怀疑出现这种区别对待的原因是当事人的性别不同,这个说法并非全无道理。中国社科院学者胡昌明对1060份刑事判决的实证分析显示,同态案件比对证实女性被告的刑罚强度比男性被告低了29.9%,女性在构成轻罪时所受到的宽宥较多。
我发自内心地希望造成这一判罚差异的原因和办案人员的性别没有关系,我也希望没有司法工作者用国家公器打拳。但是还是有必要提醒一下相关人士,中国从第一部宪法开始就明确了男女平等的原则,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遇到相似情节轻判某个性别的做法都有违宪法精神。
最后说一件抗日烈士的事吧。1941年,侵华日军大举进攻长沙,国民革命军少校营长王超奎带领500官兵坚守阵地,数次击退日军攻势,但最终还是陷入了敌人包围,全营弹尽粮绝、壮烈牺牲。王超奎在阵亡前给家人写了一封诀别信,其中写道:“男是抱定宗旨,以身殉国,战死疆场为荣!请祖慈母保贵身体为要,阖家庭人等不必思念我。”
男人从军不是因为他们的命“便宜”,而是因为他们不止是为自己而活,他们的肩上扛着保护父母妻儿的责任,他们的心中牢记着救民族于水火的使命。他们英勇就义是燃烧自己的生命照亮国家的未来。《诗》云:“王事多难,不遑启居。岂不怀归?畏此简书。”
尊重烈士就是尊重生命,尊重历史,也是尊重我们今天所拥有的一切。我们期待有关部门可以尽快给牺牲的烈士、他们的家属和社会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稿,作者授权首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