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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居民和商业用户管道燃气管理、提高居民和商业用户用气安全性,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居民和商业用户管道燃气管理导则》。
据悉,导则适用于省内居民用户立管以后的户内管道燃气系统和商业用户引入管总阀门以后的室内管道燃气系统的建设、使用、运行与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应与居民和商业用户签订用气协议并向其提交安全用气告知书。
用气场所和设施设置方面,导则明确了居民用户厨房和商业用户厨房设置应符合的要求,规定管道系统、燃气燃烧器具、保护装置设置的要求,其中,要求居民用户新设置和到期更换的室内燃气表应选用智能燃气表,智能燃气表应具备远程切断锁定功能,商业用户应设置燃气泄漏报警控制系统及燃气紧急自动切断阀。
运行与维护方面,列明了燃气经营企业入户安检需要遵守的要求,燃气经营企业应对燃气用户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其中对商业用户、工业用户每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对居民用户每2年检查不得少于1次。入户应检查燃气管道、燃气表具、连接软管及用气环境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逐一进行检查、记录并告知用户,对隐患处或严禁使用部位分别悬挂、张贴相应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