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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为是漫长的诉讼和等待,没想到这么快就支付到位,法院办案真是公正高效。”近日,原告杜某在签订调解协议的当天就收到了赔偿款,激动地说道。
2022年4月,杜某按照公司要求清理场地,厂内铲车司机调取材料过程中,材料脱钩将他砸翻受伤。杜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委员会对该请求不予支持,杜某无奈诉至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法院。
鹤山区人民法院姬家山法庭受理该案后,案件承办人通过阅卷和询问当事人发现,以现有的证据,原告的劳动争议诉求存在较大的诉讼风险。因杜某的真实诉求是通过确认劳动关系实现工伤的各项赔偿,且事发后,公司及时支付了杜某住院期间全部医疗费及部分生活费,并表示愿意给予杜某相应补偿,但杜某主张的金额过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承办人认真分析案情后,立足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积极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通过多次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在公司已支付各项费用六万元的基础上,再一次性支付杜某补偿款五万元,双方两清,以后互不追究。签订调解协议的当天,杜某就收到了被告的履行款。
多年来,鹤山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大力化解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纠纷,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保障,才能安心工作,企业复工复产才有动力,营商环境也会进一步提升。
责任编辑:春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