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函按内容和用途分为:商洽函:即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联系有关事宜的函,如人员商调,联系参观学习等。
2、询答函:即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询问和答复有关具体问题的函。
3、询答函实际上又可分出"询问函"和"答复函"。
(资料图)
4、有些不明确的问题向有关机关和部门询问,用询问函。
5、对机关和部门所询问的问题做出解释答复,用答复函。
6、询答函涉及的多数是问题而不是具体的工作。
7、批请函:即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函。
8、批请函实际上又可以分为"请批函"和"审批函"。
9、请批函用于向不相隶属的主管部门请求审批事项,而审批函则用于主管部门答复不相隶属机关单位的请批事项。
10、告知函:即告知不相隶属机关有关事项的函。
11、函按照文面格式分类:公函:正式的或官方的书信。
12、公函是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间商洽和联系工作时使用的一种文体。
13、便函:用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处理。
14、便函不属于正式公文,没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标题,不用发文字号,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机关单位名。
15、函按照行文去向分类:去函:去函是主动发出的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的文件。
16、复函:针对来函所提出的问题或者事情,即被动答复的函。
17、复函是下级向上级的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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