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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i.CN讯: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
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闽证监函[2022]519号)。由于疫情原因,公司全部人员居家隔离,未能及时签收文件导致未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予以补发。公司于 2022 年 12月 21日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了
《中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行政处罚事
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公司对延迟披露信息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将在今
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执行,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